@如故:他的大伯今年80岁了,由于种种原因无人照看,打算入住养老院,这种情况能否申请相应的补助?
城北区民政局养老服务与慈善促进科:补助对象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高龄老年人(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补助标准按照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并相应扣除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残疾人“两项补贴”。针对此类对象,不能重复享受政府购买的养老服务补贴。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以后,已通过基金支付基本护理服务费用的,不纳入补助范围。符合补助条件的老年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向经常居住地县(区)民政部门申请。民政部门要通过常态化探访关爱以及能力评估主动发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引导其及时申请救助。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能老年人,向所属县(区)级民政部门申请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民政部门委托专业评估机构,依据相关规定,对老年人开展评估,经评估确定为中度失能及以上等级的老年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等相关证件到养老机构办理入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