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沫:她今年1月份在一家单位入职,单位当月就交了生育保险,4月份怀孕后去医院门诊做产前检查,可以报销吗?
西宁市医疗保障局:可以报销。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1日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未就业配偶自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参保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发生生育医疗费用的,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生育保险是指职业妇女因生育而暂时中断劳动,由国家或单位为其提供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制度,用人单位为所有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是法定义务。不论其用人单位有无女职工,也不论女职工是否在生育期,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他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