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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 2025年5月29日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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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6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记者 宁亚琴)5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情况。《条例》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上,围绕《条例》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和立法过程及特点等作了重点发布。同时,详细介绍了我省家庭教育开展基本情况和《条例》拟推动解决的主要问题及贯彻执行的思路措施。据悉,该《条例》共七章四十九条,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青海省实际和实践经验,细化《青海省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政策文件相关制度规范,围绕压实家庭责任、加强政府支持、强化学校指导、鼓励社会参与等方面,对家庭教育工作机制与各部门职责、家庭教育方式方法和内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和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帮助家长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引导社会重视家庭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条例》的制定为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增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也为提升家庭教育质量,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

《条例》是我省首部专门针对家庭教育的立法,标志着我省家庭教育工作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其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家庭教育的实施、指导、支持、服务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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