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妮:他是海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之前用公积金贷款买过两套房子,其中一套已经卖了,目前名下就一套使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像这种情况可以使用公积金再次贷款买房吗?如果使用商业贷款买房,算首套房还是二套房?
海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不得对购买第三套住宅及已享受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重点支持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由于已累计使用两次公积金住房贷款,无论前两次贷款所购房屋是否出售,均无法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购房。若选择通过商业贷款购房,具体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及贷款政策,因不同商业银行存在差异,建议直接咨询所购房屋项目的合作银行,以便获取准确、适用的信贷信息。在结清全部公积金贷款后,若商业贷款已正常还款满1个月,可按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商贷,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商业贷款本金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