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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 2025年6月21日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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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优化执法方式 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记者 一丁)今年以来,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把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作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规范执法行为、推行柔性执法、开展事前普法等方面着手,全面优化执法方式,有效构建了“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最大化实现了执法与服务相统一、守底线和促发展相结合的监管效果,为我市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助力。

把预防违法行为发生、服务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作为重点任务,印发实施《西宁市市场监管局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合规指引普法宣传实施方案》,通过公布典型案例、发布风险预警、进行告诫提醒、实施行政约谈等非强制性措施,向经营主体进行合规经营政策法规指导,引导经营主体从“要我合规”向“我要合规”转变。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市场主体行政约谈43次,发布消费提示16篇,面向经营主体进行业务培训9次。

同时,强化事前公开,梳理并公示《西宁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及执法人员信息,理清行政检查权责,让经营主体知晓“谁来查、查什么”;优化事中执法,划定检查频次比例,推行“扫码入企”,实现“检查登记、扫码入企、企业评价”一站式管理,让经营主体可实时核验检查计划、人员资格,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评价,确保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完善事后监督,对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流程文书进行规范,严把行政检查监督关口。公开公布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电话,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方式,确保经营主体“投诉有门、求助有道”。

全面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对执行《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程序要求进行具体规范。首次在全省市州层面制定印发《西宁市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及使用指引》,累计梳理制定西宁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85项;严把行政裁量基准使用,规范《西宁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使用,对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中自由裁量使用进行了全案审查,对重大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决策,确保行政处罚依法科学有效,切实提升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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