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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 202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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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市商贸经济运行持续回升

本报讯(记者 张弘靓)8月5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89.6亿元,同比增长2.3%,较1—3月提高2.2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市商务局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挑大梁、勇争先”要求,坚定信心、实干争先,锚定目标不放松,积极推进汽车、家电、油品等提振消费活动,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农商文旅体融合消费,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消费市场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从限上限下看,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135.89亿元,同比增长0.8%,限下社会消费品零售153.69亿元,同比增长3.7%,限上增速较1—3月提升6.6个百分点、限下增速较1—3月下降3.4个百分点。从县区消费看,城西区增长5%,湟中区增长3.5%,城北区增长2.2%,城东区增长1.6%,湟源县增长7%,大通县增长6.6%。

从城乡市场看,城镇消费品零售257.9亿元,增长2.3%,乡村消费品零售31.7亿元,增长2.5%,增速分别较1—3月提升2.1个百分点、3.3个百分点。

从行业消费看,批零住餐四个行业,分别实现66.5亿元、206.17亿元、2.59亿元、14.31亿元,分别增长1%、2.1%、5.8%、12.1%,分别较1—3月提高4.2个百分点、2.5个百分点、7.5个百分点、5.4个百分点。

从重点产品看,在消费品以旧换新、家装补贴政策的激励下,限额以上单位可穿戴智能设备、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建筑及装潢材料、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400%、38.8%、39.2%、2.1%,限额以上单位可穿戴智能设备、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较1—3月分别提高300个百分点、13.4个百分点、6.8个百分点。

从服务业看,批发零售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8%,较1—3月提高3.1个百分点。住宿餐饮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3%,较1—3月提高0.5个百分点。

市商务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把握“挑大梁、勇争先”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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