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张先生致电晚报热线反映,他去年2月在市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入住后他去物业办理了年租停车登记并交纳了半年的停车费480元。今年初他的工作变动后就一直在州县上班,平常只有节假日才回家。上个月他休假回家发现,进出车辆的道闸口显示自己的车辆为临时停车,需按临时停车进行缴费。这让他很是不解,便联系物业负责人,对方说由于他办理的年租车位管理费欠费,所以将年租改为临时停车同时拒绝将车牌号再次录入识别系统里。为此他多次与物业协商,但至今未能达成一致。不知该怎么办?
张先生说,他入住小区时间较短,还没来得及加入物业群,所以没能及时续费。费用到期后物业应该打电话通知他缴费,而不是擅自将其变更成临时停车。
物业负责人刘先生说,小区车位有限,他们只能先满足长期停车的业主,张先生长期不在小区居住,所以将其改为临时停车。
就此,凡圣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说,张先生在买完二手房后,以业主名义前往物业办理车位租赁手续,张先生办理年租手续,但只缴纳了半年的停车费用,因为工作调动,张先生很少回来停车,导致半年的租赁期已过,按照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张先生虽然办理的是车位年租服务,但只缴纳了半年的停车费,半年期满,合同自然解除,但物业公司有义务在合同期满前合理的时间告知张先生是否继续租赁车位并缴纳停车费,如果张先生明确表示不续租,物业将其车牌号改为临时车辆并按照临时车辆收费无可厚非,但物业并未履行这一义务。故张先生可与物业协商,要求继续租赁车位,重新达成车位租赁合同并重新缴纳车位租赁费。记者 俪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