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来电询问:他是西宁市一职工,现患有特殊病,目前在外地就医,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何办理门诊特殊病?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答复: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鉴定医疗机构为当地二级及以上具有相关病种诊断能力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鉴定,符合条件后,持鉴定医疗机构出具的《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待遇认定表》,回参保地可选择在鉴定医疗机构办理,也可前往区县医保经办中心办理。菀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