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致电晚报热线询问,他经营着一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听说免费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可以获得补贴,想知道补贴标准是多少?就此,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作出详细解答。
问:补贴对象为哪些群体?
答:按照规定,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可享受职业介绍补贴。
问:相应的补贴标准为多少?是一次性补贴吗?
答:免费推荐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2年和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的,分别按每人200元、300元和4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推荐一般失业人员(除以上三类人群)之外就业的,分别按每人100元、150元和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免费职业介绍。职业介绍补贴是一次性补贴。
问:如何申请职业介绍补贴?申请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职介机构申请职业介绍补贴需填报《青海省推荐就业职业介绍补贴申领表》随同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报县(区)级或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职介机构银行账户。
职介机构申请职业介绍补贴需要提供:1.青海省推荐就业职业介绍补贴申领表2.推荐实现就业的人员花名册3.求职登记证明(需要接受就业服务的本人签名)4.有效身份证明5.劳动合同6.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毕业证复印件、退役军人证明)7.职业中介机构银行账户。记者 王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