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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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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和《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本报讯(记者 张艳艳)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部分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人大代表、街道社区负责人、物业企业负责人、行业专家、业委会代表、群众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工作。

执法检查组精准聚焦当前物业管理领域普遍存在的服务标准不清晰、业主权益难保障、企业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不到位等痛点难点问题,紧盯政府相关部门法定职责履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物业服务企业监管、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内容,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发布公告、问卷调查、走访交流等方式,创新推行专题集中培训学习、现场执法普法、从业人员法规测试等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深入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社区,广泛收集来自居民及行业人员的评价与建议,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实效性。

执法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深度融入“攻坚克难”工作以及“走基层、解难题”实践活动,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维护小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工作重要论述,强化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提出意见建议:要充分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全面推行“红色物业”建设,推动党建与物业管理深度融合。要健全完善信访接待、投诉处理等工作机制,构建“接诉即办、未诉先办”快速响应体系,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法治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住建部门发挥行业管理职能,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升服务标准和质量,业主委员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要聚焦群众关切,精准对接业主需求,用心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业主感受到速度和温度,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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