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悠然)9月18日,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我市多措并举开展鼠疫防治工作,通过强化责任落实、科学防控及科普宣传,持续巩固鼠疫防控成效,目前已实现连续13年无人间鼠疫疫情。
据了解,在鼠疫防治工作推进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其纳入政府考核目标与日常重点工作,树牢综合防控意识,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原则。工作中,市卫健委不仅加强县区与部门间的联防联控和信息互通,积极推广鼠防“湟源模式”,还扎实落实防控培训、演练与宣传任务。针对鼠疫疫情高发季特点,我市重点开展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摸排,对来自鼠疫疫源地的人员实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登记与监测;在重点县区推进动物间鼠疫监测、旱獭密度调查及保护性灭獭等工作,同时通过多轮次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并整改防控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
鼠疫是由鼠疫杆菌引发的烈性传染病,被列为我国法定甲类传染病,具有起病急、病程短、传染性强、病死率高的特点。人感染鼠疫菌后,1到9天内可能出现高热、乏力、局部淋巴结肿大、咳嗽、咯血等症状,严重时会引发感染性休克、多器官衰竭,甚至导致死亡。
市卫健委提示,人类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感染鼠疫:一是接触被鼠疫菌感染的动物(如旱獭、鼠类、野兔、狐狸等),二是被携带鼠疫菌的跳蚤叮咬。根据2021年4月1日起施行的《青海省鼠疫防控条例》,明确禁止猎捕、投喂、展示、食用旱獭,违反者将依法受到处罚。公众预防鼠疫需牢记不接触、不剥皮、不煮食病(死)旱獭及其他病死动物;不在旱獭洞周围坐卧休息,避免跳蚤叮咬;不到鼠疫病人或疑似鼠疫病人家中探视、护理或吊丧。发现病(死)旱獭和其他病(死)动物及时报告;发现鼠疫病人或疑似鼠疫病人立即报告;发现原因不明的急死病人立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