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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 2025年9月19日
百姓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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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者申请落户需满足条件

近日,有市民致电晚报热线询问,他们是外来务工人员,孩子刚出生,打算在西宁购房定居,想知道落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如何给孩子申报户口?就此,城北公安分局人口信息大队工作人员作出详细解答。

●购买合法房产后市民办理落户需提供哪些材料?

市民在市区购买的商品房交易成功后就可以办理户口迁入业务,如果购买的未交付的房产则无法落户。

所需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地名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原户口所在地户口簿;配偶子女随迁的需同时提供结婚证、配偶及子女户口簿,户籍登记为非父(母)子(女)关系的须有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婴儿申报户口登记需提交哪些材料?

婚生婴儿:《出生登记户口审批表》《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婴儿血型化验单。

非婚生婴儿:《出生登记户口审批表》《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父或母提交非婚生育说明、血型化验单。申请随父落户的,须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外来务工人员落户需符合哪些条件?

凡被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外来务工人员,允许本人在集体户落户,有稳定住所的允许本人、配偶及子女落户。

所需材料:本市劳动管理部门认可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户口所在地户口簿;需落户在稳定住所的须提供单位住宅性质的房屋产权证书、分配或租用房屋证明或公租房租赁合同;地名使用证。配偶及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及子女户口簿,户籍登记为非父(母)子(女)关系的须有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在本市租房居住可以落户吗?

所有在我省城市(镇)租房居住的非户籍人口均可在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租赁的整套住宅一次只能办理一户租房落户。房屋承租人发生变化,再次申请落户的,原以租住该房屋为由已办理户口迁入的人员须将户口迁出后方可办理。所需材料:成套住宅不动产权证;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和房屋租赁合同;辖区派出所实地走访调查并形成书面材料;原户口所在地户口簿。配偶及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及子女户口簿,户籍登记为非父(母)子(女)关系的须有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投靠亲属落户的需提供哪些材料?

夫妻一方投靠落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户口簿;结婚证。子女与父母相互投靠落户:投靠人落户被投靠人的,被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属性应为城镇。所需材料: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户口簿;户籍登记为非父(母)子(女)关系的须有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记者 俪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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