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致电晚报热线,诉说自己在搬家过程中的“踩坑”经历,希望通过晚报给广大消费者提个醒,同时也希望获得法律专业人士的建议以“避坑”。
未按期提供搬家服务
林女士说,她租住的房屋7月30日到期,她提前一周通过某平台微信小程序预约了当天下午的搬家服务,订单生成后,客服还曾致电与其沟通确认细节,并且明确表示会有2名搬运工和1名司机承接服务。后来,在原定搬家日的前一天,平台还告知了她司机的相关信息。不料,就在搬家当天上午,林女士打包完毕等待搬家车的时候,平台客服致电林女士说,今天没车没司机,不过可以给林女士20元补贴重新预约新的搬家公司。无奈之下,她只好联系其他搬家公司搬离出租屋。
搬家公司坐地起价
刘女士说,去年年底她和家人准备搬进新房,遂在第三方网络平台下单了158元的同城搬家服务,并向搬家公司客服仔细核对了价格、时间和地址。当天,搬家公司派了3名工作人员上门,将东西全部搬上车后运往刘女士新家,车程大约20分钟。到达目的地后,工作人员忽然提出刘女士在平台上支付的价格只是运输费,搬取货物及搬货上门还需要额外支付每人200元合计600元的人工费。刘女士顿时傻了眼。
“已经帮你把东西搬到楼下了,人工费必须出,要不然就在这慢慢耗着,反正我们有的是办法。”僵持了一个多小时后,刘女士无奈支付了所谓的人工费600元。
搬运物品丢失和损坏
胡先生说,今年5月他找来搬家公司帮忙搬家。可搬完家后,他在整理物品时发现,家里的烧水壶被磕坏、大衣柜门变形,一桶菜籽油、两个沙发垫子不翼而飞。胡先生找到搬家公司解决此事。搬家公司负责人说,丢的东西工人并没有拿,水壶破损一事,他们表示认可,于是给了他100元草草了事……
就此,凡圣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说,针对网络平台上的搬家公司,需要小心各种套路,比如坐地起价,增加人工费等。市民现在能够通过网络预约的方式预约搬家公司上门服务,但网络平台上的搬家公司套路太多,经常有人“踩坑”,所以需要作好充足准备,以免搬家公司以各种理由乱收费。首先,市民需要选择有正规营业执照的搬家公司,可以要求对方出示营业执照,在与搬家公司沟通时,尽量提前两到三天预约时间,以免搬家公司以当天无车或无搬运人员为由坐地起价。如果是通过电话方式沟通,可以全程进行录音,在沟通时,需要明确搬家时间、地点,最重要的是当天必须要有相关人员来进行服务。另外,沟通时必须强调费用问题,搬家服务全程的费用,有无单独的人工费,运输费等,搬家人员是否能够将家具之类的物品从旧址搬至新址,其中需要强调搬至楼上,不得送至楼下就结束服务,防止搬家公司突然加价。其次,可以约定货物丢失或者损毁后的赔偿责任,沟通时保持录音状态,如果通过微信方式,可以进行截屏,用以作为解决纠纷的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
记者 菀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