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晴空)9月26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青海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工作情况,发布《青海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工作规则(试行)》《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林草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办案指引》《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办案指引》及10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典型案(事)例。发布会邀请省人大环资委、省政协人资环委、省委政法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三江源公园管理局、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等相关领导及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江源·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参加。
发布会重点从制定背景、基本原则、职能定位、体例结构、办案流程等方面对省检察院近期制定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工作规则》和林草资源及野生动物保护两个重点领域《办案指引》进行了说明。同时,发挥典型案例引领示范作用,发布循化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砂石料加工点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三江源地区人民检察院诉鲁某某等五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8件典型案例及甘青两省联合开展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等2件典型事例,涉及三江源地区、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环青海湖地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治理。
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途径,解决专业能力不适应司法需求的矛盾,今年7月,省检察院联合省教育厅在全省高校开展了百名“江源·益心为公”志愿者招募活动,招募了一批高校“江源·益心为公”志愿者,为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发布会上,相关单位领导向高校“江源·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颁发了聘书,进一步充实了检察公益诉讼人才库。这批最新加入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注入新的动力,进一步助推案件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