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致电晚报热线反映,他通过房屋中介出售名下的一套房产,在与买方达成协议后,中介告知他还需交纳一笔资源共享费4000元,而此前中介并未提及,他认为这种变相收费的做法不合理。买卖房屋时双方到底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李先生说,想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出售,便委托了一家房屋中介公司。中介的工作人员张某很快找到了有意愿买房的人,买卖双方经过多次谈价后决定交易。这时,中介公司的张某向他提出除原定1.5%的中介费用外还要额外再付4000元资源共享费。这套房之所以可以这么快成交是相熟同行介绍的买主。
李先生表示,自己从未出售过房屋,不熟悉卖房的流程及卖房所要交纳的费用才找的中介,但中介的这一做法让他很是不解……
记者调查
就此,记者电话联系到了中介公司张某,他说,4000元是资源共享费用,要付给介绍买主的同行,他们一直都是这样收费的。
记者从我市的几家房屋中介公司了解到,一般有客户上门委托买卖房屋时,他们会根据双方要求,通过卖房的平台、公司客源等找到符合的房源及客户。与委托人先签订房屋委托协议,核算出买卖双方成交后正常交纳的各项税费,直到交易达成到相关部门办理完不动产权证。最后会收取买卖双方成交价的各1.5%的中介费用,再无其他任何费用。所谓的资源共享是同行之间相互介绍房源,互惠互利的做法,但不能收取费用,若强制收取属违规操作。
部门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税务局工作人员说,根据相关规定买方所要缴纳的费用有: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套购房的按1%缴纳、二套住房1%缴纳。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房按房屋成交价1.5%缴纳契税,二套住房按照2%缴纳契税。购买三套以上房产按照3%缴纳契税(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收取每户登记费用为80元)。
卖方所要缴纳的费用:增值税和所得税及土地划拨金,个人房屋产权证取得满两年的免征增值税;个人房屋产权证取得未满两年的按5.3%缴纳增值税和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房屋产权证未满五年且不是家庭唯一生活住房,需按成交价的1%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满五年,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土地收益金(住宅):划拨土地按照转出让,按照房屋成交价的0.05%缴纳;出让土地则免交费用。
记者 俪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