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马先生致电晚报热线反映,他住在泰宁花园幸园小区,长期在州县工作,两年前他回家时发现小区进行了改造,大部分业主家中都已更换了窗户,但此前他并不知情,也没有接到通知要求他缴纳费用,于是他便联系到社区要求更换窗户,并于2021年3月按照20元/平方米的标准交了改造费用,合计1972.8元,工作人员承诺福园小区改造时会上门为尚未更换窗户的业主集中更换,但至今两年多过去了,窗户一直没有更换,无奈之下他和其他业主打算要回费用自行安装,便联系到社区和城东区城乡建设局,但得到的答复是只能退还5元/平方米的费用,不知道是否合理?
记者调查
5月10日,记者来到泰宁花园幸园小区看到小区内有六七户都没有更换窗户,使用的依旧是先前的铝合金材质的窗户。邱女士说,当初更换窗户时正好是冬天,家中老人身体不好,所以没有更换,但缴纳的费用也没有退还。
安泰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初老旧小区改造所交的费用是由他们代收后上交给城东区城乡建设局,目前他们会联系没有更换窗户的居民进行登记,登记完成后交由建设局统一退还安装窗户的费用。
部门答复
随后,记者联系到城东区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说,老旧小区改造中住户自筹资金为20元/平方米(总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其中包含外墙保温、屋面修整、更换窗户、更换单元门等楼本体所有改造内容,并非单独更换窗户的费用,如果不更换窗户则按照15元/平方米收费,目前施工人员已经撤场,无法为居民更换窗户,只能退还5元/平方米的差价。
记者 毓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