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热心微友在晚报热线群中爆料称, 海湖新区一辆额定8吨的重型吊车调运树木过程中突然侧翻,砸中了路边停放的车辆。
热心微友说,事发地点位于海湖新区博雅广场内,这辆8吨重的大吊车此时已经侧翻在地,砸中了停放在路边的宝马车,吊车的吊臂砸在了小区的花池上,20多米长的吊臂已经折断,所幸附近施工人员躲闪及时,没有人员伤亡。
据施工单位负责人介绍,当天他们组织人员正在博雅广场内栽种柳树,这辆吊车是他们租来的,吊车的核定载质量为8吨,一棵树最多800斤,吊运一棵树应该没问题,之所以发生事故估计跟吊车司机操作不当有关。
事后,记者联系肇事司机了解到,事发前夕他要求施工方清理现场所有车辆,因通道上停放的宝马车主联系不上,在没有来得及清理车辆的情况下,施工方负责人就指挥他抓紧时间吊运树木,因自己操作不当导致吊车侧翻砸中宝马车,导致宝马车一侧的后门、大灯、叶子板等损坏, 事情发生后,他又找来了另外一辆大吊车,将倒伏的吊车扶正。这起事故自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施工方也没有尽到责任。
博雅广场物业公司负责人说,因博雅广场地下停车场正在做环氧地坪,允许小区私家车在地面上停放,施工单位搞绿化的时候并没有通知物业,物业公司无法事先通知业主提前将车挪出施工区域。事故发生后,他们也拨打了交警部门的电话,交警赶到现场认为,这属于路外事故,不在他们的处理范围,让他们协商处理。
就此,辉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当事人材料陈述,可以确定,该案件系吊车作业过程中发生的责任事故,根据法律规定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交通事故,该案件应当定性为侵权责任。可以明确吊车司机及所有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其未尽到合理安全义务提醒的应当承担责任,否则不应当承担责任,其次物业公司若未尽到安全提示义务,也应当承担责任;最后,根据陈述内容被损坏车辆的所有权人是否存在违停等违法行为,若存在也应当按照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曙光 微友忍君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