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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 2023年5月22日
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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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管理员私自收费被处罚

近日,有市民致电晚报热线反映,4月20日12时50分左右,他将车停在湟中路中国移动营业厅附近的公共临时停车位上,取车时被停车管理员要求扫其个人收款码付停车费,这是否属于违规行为?

张先生说,他当时停车的时候没有停车管理人员,等他办理完业务出来的时候,停车管理员过来出示了个人的收付款二维码,要求他交3元停车费,之前他在公共临时停车场停车时都是管理员用专门的收费机进行扫码收费,当即他便询问停车管理员为什么不用扫码专用机收费,管理员称停车的时候他恰好去吃午饭了,无法准确计算停车时间。他认为停车场所收款项应归正规的收费部门,不应该进入私人账户。

就此,城东区临停办相关工作人员说,按照规定停车管理员每天12:30到13:30为午饭时间,故中午12:50管理员不在岗。关于管理员用私人微信扫码方式收取停车费问题,经查情况属实,根据《西宁市公共临时停车场管理员考核细则(试行)》等规定,已对该管理员作出扣50分,扣除当月工资1000元的处理,并在全区公共临时停车场管理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今后,他们将加强管理,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记者 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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