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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 2023年8月14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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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行不行?刑!
本期法官
祁敬芳 大通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三级法官

现代住宅,高楼林立,来自头顶上的意外却总是让人胆战心惊。瓶子、花盆等各种物件都可能突如其来从天而降,砸向无辜路人,轻则致伤,重则致命,高空抛物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造成后果时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让我们看看大通法院审理的一起高空抛物犯罪案件。

案情简介

小王是大通某铝厂的一名普通职工,近来工作生活上的各种烦心事,压得他心情烦躁,无处宣泄,只得借酒消愁,谁料,这一消就消出事儿来了。2022年10月的一天中午,小王独自一人在位于4楼的家中饮酒时听见楼下有人聊天说笑,内心顿感莫名烦躁,便拿起搁置在阳台的空酒瓶从窗户抛出以泄愤,几个空酒瓶摔碎在小区地面上,楼下的居民被这几个从天而降的酒瓶吓得愣在了原地,大家回过神后才发现原来是小王从自家阳台扔下了酒瓶,于是在楼下喊话劝阻,但小王非但不听劝阻,仍继续故意向地面抛掷空酒瓶。在场群众向公安机关报警后,小王被出警民警当场抓获。

裁判结果

大通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王作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能够意识到案发时间段从4楼高空向行人和车辆通行的小区道路抛掷酒瓶的行为,可能危及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经人劝阻仍抛掷酒瓶,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持放任态度,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应予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决小王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官说法

“人在路上走,祸从天上来”,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是一种非常不文明的行为。越来越多的高空抛物案件引起了群众的广泛关注。那么,高空抛物可能会承担什么责任呢?

1.高空抛物有可能触及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高空抛物罪,确定了高空抛物这种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情节严重的行为是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高空抛掷物品行为,高空抛掷物品数量较大的,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造成一定损害等等。

2.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需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高空抛物侵权是一种特殊的侵权方式,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同时规定了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法官提醒大家,要清楚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更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千万不要因一时气愤铸成大错。同时,居住或者处在高楼之上的居民,一定要有安全意识,不要在户外窗台上放置物品,坚决杜绝高空坠物的行为,以免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从而给自己招致不必要的祸端。 (文字整理 记者 顺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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