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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 2023年8月14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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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调整公办普通高校
学费标准听证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 得舟)记者获悉,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公开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强价格主管部门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根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程序,我省近日召开青海省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对青海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征求消费者(家长、学生)代表、高校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人员、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根据《青海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本次学费标准调整范围仅限青海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和专科学费标准,不包括研究生(含博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等。综合考虑青海省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高等教育发展状况以及周边省份学费标准等因素,调整后本科阶段学费平均上涨约每人每学年700元,涨幅约15%;高等职业院校学费平均上涨每人每学年670元,平均涨幅约16%。此次学费标准调整后拟于2023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即2023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学生仍执行原收费政策。学费标准调整后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将通过严格落实中央和青海省“奖、贷、助、补、免”和勤工俭学等资助政策,高校每年从学校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专项用于资助工作,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此次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后,我省将根据参会各方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对听证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并进一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连同听证报告按程序报送省政府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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