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赵女士向晚报社区记者反映,她用自己的账号帮同事在网络平台上借了一笔钱,但同事总是不按时还钱,现在面临逾期的风险,不知道如何是好?
事件回放
赵女士说,她和同事孙女士平日里私交甚好,年初孙女士以家中遇到难事为由让她在网络借贷平台上帮忙借7万元,并分12期偿还。对此她提出过质疑,既然能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为什么要自己帮忙,对方说自己信用额度有限,借不了这么大的金额,所以才找她帮忙。之后的几个月,孙女士都会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将钱转给她,她再还给借贷平台。六月份,到了还款日期孙女士却推脱说要晚几天才能还,担心逾期会对自己信用造成影响,所以她只能自己先将钱还上。上个月孙女士找到她说家中遇到急事,剩余几个月的钱需要她先帮忙偿还,后期再一次性还给她。如今因自己无力偿还借款,借贷平台已经多次催促并予以警告。
双方说法
赵女士说,自己出于同事间的信任才帮忙借钱,如今孙女士不信守承诺,有固定收入却不还钱,让她面临逾期的风险,对方属于恶意拖欠。
孙女士说,自己虽然有固定收入,但每月的工资都用于家事,无法用于偿还借款。赵女士替她偿还的借款可以打欠条,等有钱了再还给赵女士。
律师说法
青海诚嘉律师事务所乔律师认为:首先,如当事人知悉并用自己名义帮人贷款,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如不还款,则需要相应承担民事违约责任;如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则无须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当事人是同意用自己的名义替他人贷款,并且在贷款合同上签字的,在法律上视为贷款的连带责任人,应当承担贷款的连带偿还责任,即若他人拒不还款,责任由当事人承担。在当事人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以向实际使用贷款人追偿。如果当事人不知道他人以其名义贷款的,且没有签订任何贷款合同的,可以提供不知情证明,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贷款合同无效,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记者 毓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