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班玛宣)班玛县有青海省面积最大的原始森林,县域内80%以上的地域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班玛县始终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头等大事来抓,依法忠实履行职责,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大力强化环境监管和执法,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程,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各类问题,扎实推动中央及省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做到问题零遗留、整改零容忍、处理零放过。制定印发《班玛县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实施方案》《班玛县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科学划定环境保护“责任田”,推动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人大政协监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环保部门专门抓、职能部门配合抓”的责任体系,有力保障了环境保护政策制度和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
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修复,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草长制”,稳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水源涵养区保护、黑土滩治理、长江禁捕、国土绿化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垃圾填埋、污水处理、废旧经幡清理等整治工作,大气、水、土壤等各类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年内,境内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7%,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达100%。
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联动机制,不断畅通环保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规范、精准监管执法,持续加大环保隐患问题排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年内,累计开展环保领域专项检查执法40余次,下发各类整改通知书30余份,立案6件,处罚金额达54.2万元,执法力度及罚款金额居于全州首位。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完善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炉等环保设施,建立完善“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制,完成1144户“厕所革命”建设任务,县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充分发挥县域生态资源优势,优化壮大“种养游”产业发展布局,大力发展藏雪茶、羊肚菌、黑木耳、牦牛、林麝、梅花鹿等富民产业,推动生态资源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发展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