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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 2023年12月29日
社区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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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使用员工个人信用卡 违法!

近日,市民王女士致电晚报社区记者反映,她之前在一家金融服务公司上班,入职后公司就要求员工办理信用卡,并多次以各种理由使用员工个人信用卡消费,大家担心这样会影响自己的征信,想通过晚报寻求解决的办法。

事件回放

王女士说,几个月前她通过招聘进入一家金融服务公司做客服工作,在了解了薪酬待遇后便入职上班,但入职后公司负责人却要求员工办理电话卡,之后又以帮合作银行完成任务为由要求每人都要办理一张信用卡,信用卡额度为5万元或是10万元,想着有张信用卡也没什么坏处绝大多数员工都默认办理了,在拿到卡之后,公司负责人就以公司招标要交保证金为由向她借用信用卡,从她卡中刷走了49999元,并称保证金退还后就转给她,眼看快要逾期了公司却拖延迟迟不归还,她便多次向公司索要欠款,最终在逾期前将刷走的钱分批转给了她,公司内有三十多名像她一样的员工,都存在信用卡被公司借用消费的情况,还有一些不愿办理信用卡的员工直接被公司辞退,大家很担心公司的这种做法会让自己受到损失。

双方说法

王女士认为,信用卡属于个人物品,牵扯到个人征信等问题,公司套用员工信用卡,拿员工的钱去消费,会给自己带来借款风险,而且公司在入职后要求员工办理信用卡实属霸王条款,侵害了员工权益。

公司负责人认为,由于公司为银行合作第三方企业,为了长期合作考虑才为员工办理了信用卡,况且都是征得员工同意的,公司借用员工的信用卡都是用于资金周转及缴纳保证金,周期较短,并且在一定时间内就会归还,并不会给员工造成影响,也不存在侵害员工的行为。

律师说法

青海辉湟律师事务所刘磊律师认为:本起案件中公司涉嫌存在违法行为,根据信用卡管理相关规定及使用要求,原则上是禁止将自身所持有的信用卡非正当地交由他人使用,公司将在职员工银行办理信用卡用于公司业务的行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类犯罪。律师建议,员工遇到这样的公司为维护自身权益,以防后续可能面临的民事或刑事责任,应当明确拒绝公司该类要求。为防止自身作为持卡人因无法还款影响到自身的征信问题,可以先行向银行还款,再另行起诉向公司追偿。记者 毓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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