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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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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发布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安世远

2023年,全省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6.6%,PM2.5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5%;

全省35个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持续保持100%,我省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比例连续四年保持100%,确保实现了“一江清水向东流”;

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意见有效落实,珍稀野生动物种群恢复性增长……

安世远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3年,生态环境部门以加快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为引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守护“中华水塔”,全面推进美丽青海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研究制定全面推进美丽青海建设的实施意见,紧盯重点领域、主要指标和关键环节,围绕蓝天、碧水、净土目标,深入攻坚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全省共淘汰燃煤小锅炉144台537.39蒸吨,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改造205台1552蒸吨。淘汰高排放老旧车14871辆。实施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区划评估和87台(套)噪声自动监测点位建设。

坚持“三水”统筹、人水和谐,开展黄河流域、长江流域治理修复攻坚行动,持续推动重点流域生态保护治理。配合开展三江源地区“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和湟水河专项巡视,全力推动湟水流域问题整改和水质改善。继续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推动城镇、工业园区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提升污水治理效能,聚力建设“水清岸绿、鱼翔浅底、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

持续强化生态环境督察监管执法

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3914人次,检查企业8829家,查处违法企业296家,行政处罚280起,罚款3777.65万元。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发现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研究制定《青海省工业企业废水晾晒池蒸发排放场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方案》,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形成“1+4”整治方案。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研究制定推动柴达木盆地盐湖资源开发典型案例整改整治方案。在全国首创纪检监察监督和生态环境监管贯通协同机制,移送典型问题案件12件。研究制定《青海省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继续全面提升青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持续推进自然生态保护修复

进一步健全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青海生态之窗”76个观测点位功能作用凸显,成为展示美丽中国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紧盯部省“十四五”合作协议确定事项,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争取落实年度中央生态环境资金32.1亿元,有力支持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开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交流合作,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局等单位签署合作协议,以他山之石提升我省生态环境管理能力。

持续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青海的生动实践。注重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西宁市城西区、果洛州、海西州乌兰县被命名为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记者 张弘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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