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宁亚琴)3月14日下午,市公安局城西分局“猎狐”行动工作组顺利押解抵宁,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胜被押解回国。
据了解,2022年10月1日,犯罪嫌疑人陈某胜在明知国家禁止销售非国标口味香烟,且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前期囤积的非国标口味的电子烟烟弹出售给他人并从中牟利,涉嫌非法经营罪。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陈某胜逃至境外,2023年1月,市公安局城西分局经侦大队高度重视,依法对其立案侦查,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制定了详细的侦查计划。办案民警不畏艰难,多次前往武汉、深圳、九江等地调查取证,固定大量证据,并向青海省公安厅、公安部“猎狐办”上报情况,提请对陈某胜开展境外追逃工作。同年6月,陈某胜被列为青海省“猎狐”工作对象。根据公安部的统一指挥协调,市公安局城西分局派员参加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赴东南亚某国押解1名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胜回国。今年2月18日,东南亚某国警方将陈某胜抓获。3月14日,市公安局城西分局“猎狐”工作组,往返飞行9000多公里,飞行11小时,将其押解回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境外不是避风港,不是法外之地!市公安局城西分局将继续加大境外追逃力度,让境外追逃成常态。同时,正告外逃犯罪嫌疑人,主动回国投案,争取宽大处理,这才是唯一正确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