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诉必应马上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及局属各大队,积极应对市民诉求,第一时间解决群众遇到的难事,日前,市民举报的7起交通违法行为一一得到解决。
城市道路逆行,危害交通安全
市民诉求:3月5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新媒体平台接到一起群众举报,称3月3日10时许,一车辆在城东区互助路加气站附近路段逆向行驶,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请求交管部门核查处理。
部门回应:接到举报后,经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一大队民警核查,该举报情况属实,随即将车辆驾驶人传唤至一大队进行处理。民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该车辆驾驶人李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市民诉求:近日,网友正常驾车通过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时,发现号牌为青A2×××7的车辆逆向行驶,希望交警查证处罚。
部门回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四大队第一时间根据举报视频和当时的路面监控视频进行核实,确认了青A2×××7号车辆的违法事实,随即传唤违法车辆驾驶人常某某前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经四大队民警联系核实了解,驾驶人常某某承认了其逆向行驶的违法事实,表示十分后悔,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守法驾驶车辆。最终,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道路安全出行宣传。
市民诉求:近日,网友正常驾车通过西宁市生物园区经三路时,发现号牌为青ARE×××的车辆逆向行驶,希望交警查证处罚。
部门回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六大队第一时间根据举报视频和当时的路面监控视频进行核实,确认了青ARE×××号车辆的违法事实,随即传唤违法车辆驾驶人马某前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经六大队民警联系核实了解,驾驶人马某承认了其逆向行驶的违法事实,表示十分后悔,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守法驾驶车辆。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道路安全出行宣传。
市民诉求:近日,网友正常驾车通过西宁市城西区兴胜巷时,发现号牌为青AF1×××0的车辆逆向行驶,希望交警查证处罚。
部门回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三大队第一时间根据举报视频和当时的路面监控视频进行核实,确认了青AF1×××0号车辆的违法事实,随即传唤违法车辆驾驶人董某某前往现场接受处理。经三大队民警联系核实了解,驾驶人董某某因未注意观察路边标识标志,误入单行道,所幸其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最终,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道路安全出行宣传。
斑马线不礼让,险酿交通事故
市民诉求:3月6日17时许,驾驶人马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青AAF8××的小型普通客车,沿城东区德令哈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纺织巷交叉路口时,在斑马线前未礼让行人,险酿交通事故。
部门回应:此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由市民向西宁交警举报,经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一大队民警核实举报视频后,联系到该驾驶人,驾驶人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冒进信号危险,记分又被罚款
市民诉求:近日,网友正常驾车通过城西区五四西路共字桥十字时,发现号牌为青A6×××5的车辆冒进信号灯,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希望交警查证处罚。
部门回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五大队第一时间根据举报视频和当时的路面监控视频进行了核实,确认了青A6×××5号车辆的违法行为,随即传唤违法车辆驾驶人张某前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到队后,张某承认了其闯红灯的违法事实,表示十分后悔,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守法驾驶车辆。最终,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市民诉求:3月5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接到一起群众举报,举报视频显示一辆青AD10×××的小型普通客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部门回应:经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四大队民警第一时间对举报视频进行核实,视频中清晰反映出被举报机动车的号牌、违法时间、地点及违法行为。民警于当日16时许联系到该车辆驾驶人王某某,告知其前往交警四大队核实处理。王某某观看完举报视频后,对自己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无异议。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对王某某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
(记者 金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