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李静)今年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6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青海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并通报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情况。2023年,全省地表水水质整体优良,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6%,声环境质量和辐射环境质量整体良好,生态环境状况总体稳定,美丽青海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总体稳定
2023年,全省35个地表水国考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62个地表水省控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8.4%。长江干流、黄河干流、澜沧江干流、黑河干流境内水质达到Ⅱ类,水质状况优。柴达木内陆河流域水质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状况优。湟水干流和主要支流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状况优良。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整体良好,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较好”及以上,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均为“好”。
全省生态质量类型以“二类”为主,生态质量变化基本稳定。三江源区、青海湖流域和祁连山等重点生态区生态系统格局、生态质量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总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等级突发环境事件。
守护蓝天碧水净土,青海这样做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印发《青海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部署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三个标志性战役。有序推进重点区域燃煤设施淘汰和清洁化改造进程,狠抓施工场地规范化作业,加强裸露地扬尘管理等,持续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燃气货车淘汰。
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聚焦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执法监督,完成国家要求的13条重点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查、测、溯、治”年度任务和省定81条(个)河湖排污口排查工作。全省Ⅰ类水质断面数量同比增加31%,省域长江流域水生态评估结果优秀。
有序推进净土保卫战。强化农用地污染源头防控,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9%以上。完成全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展重点区域地下水风险管控和修复,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此外,我省还不断加大生态保护监管力度,巩固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和信息化建设等多方面推进重点举措落实,努力让青海生态更美、环境更靓,不断展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的美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