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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 2024年7月12日
社区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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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采暖变集中供暖 业主郁闷

近日,城北区纬三路2号小区业主向晚报社区记者反映,他们当时购买该小区房屋时,购房合同上明确说明,小区今后会安装燃气管道并进行分户采暖,当时他购买这个小区的房子也是看中了可以使用燃气做饭和取暖,可入住1年了一直没有通天然气,家里装的天然气灶也用不了,只能用电灶做饭、烧水。他们曾多次向小区物业进行反映,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却说,必须要70%以上业主同意才能接通天然气,对此业主们很不解。

7月8日,记者在该小区3号楼2单元业主家中看到,没有接通燃气管道,只能使用电灶做饭;小区建有锅炉房实行集中供暖。业主们告诉记者,购房时开发商承诺的是分户采暖,现实却是集中供暖,与承诺不符;现在的物业费收取标准和备案的费用也不一致,且没有公示过物业费的用途……

就此,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说,小区在建设之初开发商就没有将天然气管道铺设入户,如果业主们想使用天然气做饭只能进行分户采暖改造,根据西宁市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小区燃气入户需小区全体业主同意,如果要将集中供暖改为分户采暖,同意接气的业主比例须达到100%。如有业主不愿意将现有的集中供暖改为分户采暖,须由业主本人出具不参与此次改造,但同意本小区分户改造的证明,待小区业主改造同意率达100%后,业主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替全体业主与燃气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相关改造费用由全体业主均摊。

关于物业费收取标准和备案的费用不一致的情况,物业公司负责人说,他们起初是依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收取标准为1.64元/㎡,后期他们又根据自身服务水平将物业费调整为1.3元/㎡。现在物业公司已将每年物业费的收支明细于小区公示栏中张贴,历年公共收益收支均有备份存档,业主可到物业公司查看。 记者 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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