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女士致电晚报社区记者反映,她找装修公司装修了房屋,入住后发现地漏无法排水,多次找工长和装修公司协商,但对方始终不予处理,想通过晚报寻找维护权益的办法。
事件回放
王女士说,她前两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十万元的装修合同,工程期限为90天,2023年8月交清首付款后开始装修。在装修期间,就曾发生过卫生间墙砖和地砖不对缝,烟机位置尺寸不匹配等问题,多次联系装修公司和消协后才解决。今年3月装修完工后工长要求签工程验收单,否则不予安装卫生间所有卫浴用品等,因着急入住,便按要求交清尾款签了验收单,此时已超过合同约定的工期。6月初入住后发现洗衣机排水的下水管不通,使用时向外流水,卫生间地漏高于其他地方,不能排积水。她便找装修公司解决此事,但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处理。
双方说法
王女士认为,她签订的是全屋装修合同,装修质量不合格,装修公司应对每一项工程负责到底。
装修公司认为,他们都是按照标准进行施工,而且安装的都是新的下水管道,根本不可能堵,堵塞很有可能是开发商交房时没有疏通,况且王女士已经签了验收单,现在出现问题与公司无关,只能自行解决。
律师说法
青海诚嘉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认为:王女士与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合同依法成立且具有法律效力。装修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装修工程,包括工程质量和工期。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王女士在入住后不久发现问题,尚在保修期内,但针对地漏堵塞的责任承担,仍需进一步鉴定确认。而签署验收单一般表示装修公司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且业主对工程质量表示认可。但这并不意味着装修公司可以免除一切责任。如果经过鉴定,确实是装修公司没有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王女士的损失,装修公司则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记者 毓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