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李女士致电晚报热线反映,去年4月她通过一家房屋中介租住了一套顶楼住房,租房前她发现房屋有渗水的痕迹,询问中介王某后得知漏水处已修复,可以放心居住。随后便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了一年14400元的房租、3000元的房屋押金。去年10月份5楼住户安装在顶楼的太阳能管破裂,导致她租住的房屋屋顶漏水,造成天花板、墙面发霉、衣柜变形。
事发后她联系了中介王某,王某表示会告知房主。今年房子租赁期满她想继续续租,再次联系中介王某,王某却已离职,续租要找中介公司其他工作人员。联系中介公司后,公司工作人员说,房主5月份回来办事,查看房屋情况后再考虑续租问题。结果,房主看房后以使用不当为由拒绝续租,并扣留了3000元房屋押金。她认为房主扣留房屋押金的行为不合理,曾多次要求房主退还押金,但至今未能解决。遂向晚报记者求助。
房主李某说,他因长期在外地居住,房屋空置所以才全权委托房屋中介出租,委托时房屋完好,所以扣除了租客的押金。
青海凡圣律师事务所刘律师:本案中,李女士在租赁该房前,发现房屋有渗水痕迹,经询问中介公司得知房屋漏水处已经修复,不影响使用。李女士在正常使用房屋期间,因其他住户安装太阳能导致管道破裂致使李女士所租赁的房屋再次漏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租方在出租时应保证租赁物的适租性。李女士承租该房屋且正常使用房屋,并未超出租赁物性质使用房屋。房屋漏水是因其他住户安装太阳能导致管道破裂而造成,并非李女士所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房东执意要求李女士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李女士可主张自己按照房屋性质正常使用房屋,因此自己无须承担赔偿责任。记者 俪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