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致电晚报交通热线反映,最近雨天出行时,发现不少司机路过积水路面时不仅不减速还加速通过,溅得行人满身是水,这种不文明行为引发大家不满。
张先生说,9月6日7时40分他开车行驶至昆仑路与香格里拉大道路口等红灯,看到一辆车牌号为青A 9097P的车辆由西向南右转时,直接加速从积水中通过,溅起的水花打湿了人行道上正在走路的一对父女,小女孩因受到惊吓而不停哭泣,此场景让他很是气愤。
王女士说,她9月5日早上出门乘公交车,快走到海晏路青唐医院门口的公交港湾处时,被一辆疾驰而过的车辆溅了一身水,她想找司机理论,但车辆已消失在视线中。看着一腿的泥水,她只能回家换裤子,导致上班都迟到了。
9月9日,记者先后来到黄河路、胜利路、柴达木路等多个路段观察。看到一些车辆经过低洼处时并未减速慢行,溅起的水花让行人防不胜防,一些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不顾路边行人加速通过了积水路段。采访中,不少市民说,雨天出行,车辆驾驶人应该为行人着想,不能随心所欲玩“冲浪”,把危害留给别人……
就此,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宣传科负责人说,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行驶经过漫水路或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如果驾驶员未遵守这一规定,可能会受到警告或罚款的处罚,具体的处罚力度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市民在雨天出行时遇到此不文明现象,可提供完整的影像等相关印证资料给他们,他们会将资料交给辖区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进行查证处理。
记者俪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