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致电晚报热线反映,他们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原物业公司撤场后引进了新的物业公司,但新物业公司的高管居然是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对此业主们持质疑态度,物业高管当选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如何发挥对物业的监督作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业主们的正当权益如何保障?
市民反映
李先生说,他住在青医花园小区,8月5日至11日小区召开了业主大会并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解聘了原来的物业公司并引进新物业。但他发现保洁和保安依旧是原物业公司的原班人马,并未发生变化,而业主委员会的副主任是新引进百川物业公司的高管。原物业工作人员服务不到位,小区内垃圾清扫不及时导致业主们不满意,如此换汤不换药如何继续服务广大业主?而物业公司高管摇身一变成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既影响业主委员会决策,又影响物业公司经营。
记者调查
9月10日,记者来到青医花园小区看到,每个单元门前均贴着原物业公司的撤场公告、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和新物业的停车通知……其中选举结果公示上写着6号候选人为詹强,政治面貌为群众,职业为房地产经理,得票数为206张在候选人中排第五,已当选为业主委员会成员。随后,记者在爱企查APP上查询发现詹强担任西宁百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高管,具体职位为监事。小区一居民告诉记者,新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相比原物业降低了,停车费降低了10元/月/辆,物业费每平方米降低了0.1元,但物业服务人员依旧是原班人马。青医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主任告诉记者,新物业公司是公开招标引进的,保洁和保安是由新物业公司决定聘用的,新物业公司对保洁保安人员的管理方式较以往更为严格。物业高管当选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是因为先选举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后招标的物业公司,后期会进行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改选、增补工作。
部门答复
市住房保障房产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说,根据《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本人、配偶及其近亲属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人内任职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詹强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青医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应暂停詹强履行职责并予以公示,提请下次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记者 王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