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悠然)为提高各地、各部门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专题部等1793个表现突出的单位,1556名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青海省26个单位、21名个人荣获表扬。
获得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分别是: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处、青海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青海省公安厅法制总队、青海省财政厅法规税政处、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中国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法律事务部、青海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中共西宁市城北区委宣传部、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青海省海东市公安局、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教育局、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司法局、中共德令哈市委宣传部、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中共共和县委政法委员会、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人民法院、中共海晏县委宣传部、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赛来塘镇人民政府、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人民检察院、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公安局、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获得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个人分别是:白惠林、辛睿、白黎莉、侯世海、官文佳、刘平、陈文华、张文泽、朱云、董武英、王永昌、蔡海清、多措、唐仲珍、东珠尼么、葛妮娜、才旦本、田国军、王洪英、马庆霞、拉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