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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 2025年1月14日
百姓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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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这样对业主提条件,不合理

近日,南山东路68号小区业主致电晚报热线反映,南山东路68号小区2021年开始交房,部分业主去年年底领到钥匙,去开发商那里办理不动产权证时,被要求提供自交房以来至少2年的物业费结清证明,否则无法为其办理不动产权证。业主们认为,房子是毛坯房还未装修、入住,小区公共区域绿化种植不到位、部分路面未硬化,小区里面还有一个露天垃圾场……这种居住环境和1.3/㎡的物业费不匹配,而且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和交物业费是两回事,如此混为一谈强迫业主交纳物业费不合理。

记者调查

1月12日,记者来到小区实地查看。小区15至20号楼前没有绿植,20号楼前还有一处露天垃圾场,里面堆放着大量建筑垃圾,风一吹泡沫板和编织袋等随风而起。

小区物业经理说,他们是开发商引进的前期物业服务公司,小区2021年只交付了15号楼至20号楼,其他楼都还在建,开发商交付时绿化区域建设未完成,物业只负责公共区域的维护,等今年开春后将会陆续完善绿化区域;因之前合作的垃圾处理厂被关闭,他们只能临时在小区内暂时建了一处露天垃圾场,每天夜里按时进行清运;物业从2021年开始为业主们提供电梯维护、费用缴纳等服务,业主们应该交纳物业费。对于业主们必须结清物业费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物业经理称确有此事,在物业办公室的墙上记者也看到贴有不动产权证的办理流程,其中有明确规定必须结清物业费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随后,记者以业主身份询问开发商办理不动产权证为何要提供物业费的结清证明,对方称就是这样规定的,即便业主自己去市民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也需要开发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果没有物业费的结清证明,开发商不会为业主提供办证的相应材料。

部门答复

就此,记者采访了市房产局市场监管科的工作人员,她说,将结清物业费列入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必要条件是不合理的,他们会派工作人员去现场核实,如果属实将责令开发商整改。记者 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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