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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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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信用评价

@向春:他是一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是否需要参加2024年度全省房地产行业信用评价?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根据规定,自2月20日至4月30日开展2024年度全省房地产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评价工作。本次信用评价管理对象为本省范围内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凡在本省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服务,不论目前是否承接项目,均应参加2024年度全省房地产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提交本企业基本信息和良好信用信息。企业信用评价填报内容分为基本信用、良好信用、不良信用和一票否决信息。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和企业通过微信登录青海省城镇住房信息系统网上办公专区,进入各自的信用管理平台进行操作。其中,基本信用信息、良好信用信息由企业负责填报,企业注册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核实。信用评价结果将作为各部门日常监管、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的参考依据,作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依据。如企业不参加信用评价可能会被纳入信用黑名单,影响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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