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金华山)近日,青海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对海西州某公司存在的网络数据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开出我省首张网络数据安全“罚单”。
经调查取证,海西州某公司存在不履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行为。其办公OA系统未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存在未授权访问漏洞,致使企业部分数据泄露。
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
此次处罚凸显了数据安全合规的重要性。企业应以此为鉴,强化合规意识,规范数据处理行为,完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切实维护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
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持续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领域执法,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力度,筑牢保护屏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有力网信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