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小蕊)河水清澈见底,河岸郁郁葱葱,蓝天碧水交相辉映,河面碧波荡漾,越来越多的河湖风景更加秀美,漾着幸福味儿。日前,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近年来,全省上下以深化河湖长制改革为牵引,组织实施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三水统筹”系统工程,累计建成省级幸福河湖66条(段、个),群众满意度提升至93.3%,“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人水和谐”的愿景更加可观可触可感。
我省高度重视幸福河湖建设,省总河湖长签发1号总河湖长令,部署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明确到2025年全省建设100条(个)幸福河湖的总目标。特别是国家作出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决定以来,我省连续3年将建设幸福河湖作为深化河湖长制工作重中之重强力推进,制定青海省幸福河湖建设工作方案、建设成效评估工作方案、评估指标体系,为科学、客观、系统地推进我省幸福河湖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同时,深入践行“四水四定”原则,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开展河湖健康评价,逐河逐湖建立健康档案,滚动编制实施“一河(湖)一策”。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现象。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强化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和生态补水。2024年全省3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100%,较全国总体水平高9.6个百分点,黄河干流、长江、澜沧江出省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湟水河出省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青海湖、龙羊峡等重点湖库水体优良,全省河湖面貌焕然一新。
此外,持续强化河湖长制,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完善省到村五级河湖长责任递补机制,积极探索高原河湖管护新机制,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所有河湖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积极探索建立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责任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河湖长+林草长+检察长+警长”协作,与四川、甘肃、西藏等地建立了跨省区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机制,打破地区间、部门间行政壁垒,构建形成了“党政领导负责、部门协调联动、各级同频共振、上下齐心协力”的工作格局。
紧扣国家幸福河湖部署要求,对标全国幸福河湖建设优秀案例经验,启动《青海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编制工作,建立“储备一批、谋划一批、开工一批”项目储备库,高起点谋划推进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