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骋原野:他是城北区居民,现想申请公益性岗位,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申请前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求职登记吗?
城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岗条件为具有本省户籍或持有《青海省居住证》,在规定劳动年龄内(16周岁以上,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的下列人员: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3.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4.登记失业残疾人;5.登记失业的失地农户。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进入公益性岗位招聘程序前,须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结合求职者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家庭困难等实际,为其提供不少于3次的职业介绍服务,未参加过技能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须先参加技能培训,并在《登记证》上予以记载,仍不能实现就业的,再作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进入招聘程序。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工作的,暂不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