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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 2025年4月25日
社区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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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种专项附加扣除有要求

近日,有市民致电晚报热线询问,只能选择由夫妻一方自己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扣除主体、方式及标准分别是什么?就此,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工作人员作出了详细解答。

只能选择由夫妻一方自己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有赡养老人、继续教育、住房租金三种。

赡养老人扣除主体和方式: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扣除标准: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继续教育扣除主体和方式:继续教育的扣除主体以纳税人本人为主。注意: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扣除标准: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住房租金扣除主体和方式: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上述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记者 菀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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