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半岛新家园小区居民向晚报社区记者反映,去年他们小区44号楼、45号楼楼顶出现漏水情况,物业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对屋顶进行维修后,屋顶已经不漏水了。但今年物业又要求这两栋楼的部分居民分摊维修屋顶的费用,大家对此不解,希望记者予以关注。
居民反映
张先生说,半岛新家园小区建于2007年,楼顶年久失修。他住在45号楼顶楼,去年开始,一下雨他家卧室天花板上就有明显的浸水痕迹,厨房漏水也比较严重,很多居住在顶楼的居民家都遇到了同样的情况。居民们向小区物业反映后,去年11月份物业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为44号楼和45号楼做屋顶防水,大家也都签字同意了。今年6月6日,物业却通知这两栋楼的部分居民每户补交300元去年做屋顶防水的费用,对此居民很不理解,屋顶防水去年已经做好了,为何今年又要分摊费用?而且物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明细也没有向业主公示。
记者调查
就此,小区物业崔姓工作人员说,小区共有48栋楼,去年做了屋顶防水的是44号楼和45号楼,这两栋楼每栋楼有28户居民,维修这两栋楼的屋顶花费了3万余元。因房屋建成的时间较早,44号楼和45号楼有部分居民未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导致目前可动用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只有2万多元,剩下的8500余元需要由44号楼和45号楼未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29户业主分摊(其中,44号楼12户,45号楼17户)。这些费用都有据可查,如果居民需要公示,他们可以公示维修屋顶防水的费用明细。
部门答复
市房产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说,物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小区公共部分进行维修,在维修工程费用结算后,物业管理公司应在相关范围内公示工程费用分摊情况,确保业主了解费用分摊的详细情况。记者 一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