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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 2025年6月20日
社区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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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个人二维码收停车费
违规!

近日,有市民在停车过程中发现收费员存在收费时出示个人收费码、不按停车时长收费、个人码收费后私开发票等问题。根据市民反映,记者先后来到北交通巷南段、市民中心北侧、毛胜寺路、夏都路公共临时停车场实地走访调查。

个人二维码收费还开具发票

●市民中心北侧公共临时停车位

6月11日,记者在市民中心北侧公共临时停车位停车后,收费员要求记者扫码支付4元停车费,并出示了个人收费二维码。记者问其可停放多久时,收费员说办完业务后驶离就可以,没有明确时间规定,随后主动给了记者一张面值五元的青海通用定额发票,发票上有西宁市城市道路公共临时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的单位发票专用章。6月16日记者再次来到该路段,随机采访几名车主后,他们说收费员均让他们扫个人微信二维码支付了4元停车费。

●毛胜寺路北侧公共临时停车位

6月15日,记者来到毛胜寺路北侧公共临时车位停车,按照收费员引导停车后,他打开了个人手机二维码,要求记者支付5元停车费。当记者询问为何不是公共收费码时,收费员说收费系统故障,没法扫码交费……

●北交通巷南段公共临时停车位

6月16日,记者在北交通巷南段走访时,一名用个人二维码收费的收费员说,北交通巷南段在医院对面,住院的患者长期将车辆停在公共车位上,流动车辆少,收到的停车费也少,城西区临停办给他们的考核任务重,每月完成8000元的停车收费任务后才能领到全额工资,未到8000元的部分从工资里扣除,上个月他被扣了400元钱;在夏都路,一名用系统二维码收费的收费员说,她一直负责该路段33个停车位的收费工作,城中区临停办给他们考核任务是每月5000元,去年有未收够的情况,不足的部分从工资扣除。

部门答复

就此,市临停办尹姓工作人员说,明文规定不允许收费员用个人二维码收费、私开发票,出现这种情况由各区临停办根据收费员考核细则进行处理。收费员每月都有效益目标,此项目标是各区临停办通过各路段停车需求等因素综合考量后制定的,也是为防止收费员私自收费。未达到效益目标的次月补缴。记者 菀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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