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他是西宁市一单位职工,今年在海湖新区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屋,想提取公积金,三年内是否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目前仅限西宁市本地购房适用此政策。职工购买西宁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且该房屋未设定抵押登记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该套住房的总价款。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父母为子女购买自住住房,或子女为父母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父母或子女(即购房人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该套住房的首付款金额;如为全款购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该套住房的总价款。可以按年申请提取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需特别注意:若该笔贷款在之前年度已办理过还贷提取,再次申请时需核算历年累计提取金额是否已超过该笔贷款的实际,已还本息总额。如历年提取总额尚未达到实际已还本息总额,则本次仍可提取,但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如历年提取总额已等于或超过实际已还本息总额,则本次不能再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