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执行
王先生来电询问: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有税收优惠吗?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人员答复: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俪臻
可以申请
王先生来电询问:他去年因公受伤后做了工伤鉴定,最近伤情恶化,能否申请复查鉴定?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人员答复:根据相关规定,自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俪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