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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 2025年9月15日
百姓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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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时间延长
停运损失能否增加?

近日,市民张先生致电晚报热线反映,他是一名网约车司机,上个月初他在市区驾车行驶中被后车追尾了,经相关部门认定,后车驾驶员李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他无责。事故发生后,他将受损的车辆送去维修,保险公司也进行了理赔。最初维修师傅说维修时间为10天左右,协商车辆营运损失赔偿5000元,谁承想维修时间最后竟然长达20天,他觉得5000元的赔偿不合理。

张先生说,维修期间他接到维修人员电话,说是车辆受损的后车灯2023年已停产,若需安装原装车灯必须从网上调货,导致维修时间延长,所以停运损失费也应适当增加。

西宁凡圣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说,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若因交通事故导致无法进行相应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提出赔偿请求时,应予以支持。并非所有车辆均能提出此类损失索赔,索赔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首先,车辆必须具备合法的营运资质,例如已取得网约车、出租车或货运车辆的相关登记证照;其次,损失必须是合理的,即维修期间与实际停运天数应大致相匹配,并且当事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损失的存在及其具体数额。“停运损失”属于间接财产损失范畴,不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之内,通常应由侵权方承担。在本案中,张先生车灯受损需要进行更换维修,维修人员也告知因为车灯问题需要延长维修时间,张先生可以此沟通记录,要求李先生赔偿张先生的合理停运损失。记者 俪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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