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快速响应市民生态环境领域的诉求入手,把“关键小事”当成“心头大事”,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自党建引领“有诉必应马上办”机制创新工作开展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准确领悟“有诉”的基础,“必应”的要领,“马上办”的关键,以党建为引领强化思想教育,以信访处置为抓手强化作风建设,以优化营商环境为载体提升服务水平,以高度政治自觉抓好机制落实落地。
畅通“有诉”渠道,健全“必应”工作机制,提升“马上办”效率,该局高度重视“有诉必应马上办”工作,进一步提高对“有诉必应马上办”工作的思想认识,召开专题部署会议2次,各基层单位召开动员会议7次,切实将全局系统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强力推进工作上来,有力保障群众生态环境领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
始终把“有诉必应马上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来推进,细化落实,严查快处。深化落实《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等制度,制定“有诉必应马上办”工作流程,印发《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紧盯群众满意优化服务流程,推动群众诉求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及时回访,形成受理登记、分析研判、分办转办、调查核实、查处整改、情况反馈全过程闭环办理,有力推动环保“110”“12369”与“12345”工作同步衔接、同步优化、同步提升。
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主动围绕全面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一个核心”,快速响应市民反映的生态环境领域诉求。截至4月3日,共受理、查处生态类投诉案件66件,其中:涉及“有诉必应马上办”案件7件,其他信访渠道案件59件,已全部办结并回复举报人,举报人对该局“有诉必应马上办”工作均表示满意。
为保障“有诉必应马上办”工作落地落实,采取自查、抽查、季度督查等多种方式对各基层单位落实情况进行嵌入式跟踪监督,及时反馈基层单位在畅通渠道、优化流程、健全机制、创新服务等方面的问题,以督促改、以督提质,有力保障“有诉必应马上办”在生态环境领域落地落实。
(记者 樊娅楠)